HS代碼第71章
依據第71章的規定,任何含有貴金屬之合金(包括燒結混合物及金屬間化合物),只要其中任一貴金屬之重量達2%或以上,即應視為貴金屬合金。貴金屬合金應依下列原則予以分類:
(a) 含有鉑(白金)重量達2%或以上的合金,應視為鉑合金;
(b) 含有金重量達2%或以上,而含鉑量不足2%(即不含鉑或鉑含量低於2%)的合金,應視為金合金;
(c) 其他含有銀重量達2%或以上的合金,應視為銀合金。
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,命名法中凡提及「貴金屬」或任何特定貴金屬者,均應包括依據上述規則視為貴金屬合金或該特定金屬合金之合金,但不包括以貴金屬包覆的金屬,亦不包括以貴金屬鍍於基本金屬或非金屬上的情形。
在整個命名法中,術語「以貴金屬包覆的金屬」係指以金屬作為基底,並在其一個或多個表面上,經由焊錫、銲接、焊接、熱軋或其他類似機械方法附著有貴金屬覆層之材料。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,此表述亦涵蓋將貴金屬鑲嵌於基本金屬中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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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什麼是hs代碼以及如何找到代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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